财政部:将取消房屋登记费等收费项目
2014-12-30
财政部近日下发《关于取消、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《通知》明确,自2015年1月1日起,取消或暂停征收1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,对小微企业(含个体工商户)免征4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。(据财政部网站)
这些费用
今后不收了
征地管理费
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费
企业注册登记费
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
房屋登记费
住房交易手续费
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