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省建筑业“营改增”后 测算工程造价有四种费用调整
2016-04-27

    5月1日实施“营改增”后,河南省建设工程计价标准也将执行新的方案,河南工程造价暂按以下公式计算:工程造价=税前工程造价×(1+11%)。至此,11%的建筑业增值税税率,将开始影响河南建筑行业的工程造价。

  26日,河南商报记者从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,《关于我省建筑业“营改增”后计价依据调整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已正式发布,河南工程造价暂按上述公式计算。其中,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、材料费、施工机具使用费、企业管理费、利润和规费之和,各费用项目均以“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”的价格计算。

  根据河南省建筑业“营改增”后计价依据调整的实施细则,包括人工费、利润、规费在内的工程造价不发生变化,其他费用作出如下调整。

  材料费:营改增后,各类工程材料费均为“除税后材料费”,材料价格直接以不含增值税的“裸价”计价。

  机械费:机械费中增值税~进项税综合税率暂定为11.34%,即营改增后机械费为营改增前机械费×(1-11.34%)。

  企业管理费: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纳入管理费核算,相应调增费用0.86元/综合工日;企业管理费中增值税~进项税综合税率暂定为5.13%,即营改增后企业管理费为营改增前企业管理费×(1-5.13%)。

  安全文明费:安全文明费中增值税~进项税综合税率暂定为10.08%,即营改增后安全文明费为营改增前安全文明费×(1-10.08%)。 (大河网-河南商报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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